五花八门的电脑犯罪
自从1946年第一台计算机问世以来,它已经走过了60多年的历史。它的触角已经延伸到各个领域,给人类带来了无限的好处。然而,正如人们常说的,水可以使船航行或倾覆。这也被称为“二分法”。计算机给人类带来好处的同时,一些人也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活动,这给人类带来了灾难。如今,计算机犯罪确实五花八门,无孔不入。
严格地说,计算机犯罪的概念是不科学的,因为计算机本身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这只是一个被人们认可的普通名字。更恰当的说法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系统功能和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遭到了侵犯。为了解释这个问题,本文将暂时继续使用它,直到没有统一的国家法规。
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犯罪活动
首先,它为什么被称为“计算机病毒”?它不同于医学上的“病毒”。它不是自然存在的,而是一些人利用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固有的弱点编译的具有特殊功能的程序。因为它与生物医学中的“病毒”具有相同的传染性和破坏性,所以该术语来源于生物医学中的“病毒”概念。
我们可以从1994年2月18日正式颁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五章附件第二十八条中进一步明确“计算机病毒”的含义。该条目明确指出:“计算机(即计算机,下同)病毒是指一组计算机指令或程序代码,它们被编程或插入计算机程序,破坏计算机功能或数据,影响计算机的使用,并能自我复制。”
计算机病毒在犯罪活动中的使用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自从第一个计算机病毒“巴基斯坦”在1987年出现以来,计算机病毒的数量已经发生了迅速而危险的变化。到1994年,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计算机病毒的数量以惊人的速度达到了5000多种。
1989年在计算机行业发现了计算机病毒。
1988年11月2日,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的APPANET网络上的计算机被“计算机病毒”攻击,导致6000多台联网计算机“严重生病”,直接经济损失达9600万美元。
1988年底,中国国家统计系统发现了计算机的“小球病毒”。国家统计局下属的近3000台微机感染了“小球病毒”,严重干扰了国家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计算机“窃取”机密和信息
1988年,来自前西德的7名科学家利用太平洋上的通信卫星轻松进入美国的国际网络,从星球大战计划、隐形轰炸机和空军窃取信息,并卖给前苏联的克格勃。
我国某单位计算机应用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复制了本单位和其他单位的37套计算机软件,并将其出售给其他单位,牟取暴利。该单位的计算机室也有一名主任,他将该单位的重要信息复制到磁盘上,以便转交给外国机构。
计算机“窃取”资产
1991年9月至1992年9月,某银行一名营业员在使用计算机办理外币存款业务过程中,使用该营业员主管计算机的密码,更改了存款人的开户时间,并从中窃取了利息,计39笔,折合人民币69512元。
1994年,美国花旗银行被一名俄罗斯计算机专家带领的罪犯侵入其计算机系统,窃取了1000万美元。
洛杉矶银行的一名电脑顾问曾使用银行电脑转账系统的密码将一笔超过1000万美元的银行存款转入他的账户。
计算机“黑客”犯罪
“黑客”原本打算成为一名计算机程序员。但是这些人不同于普通的电脑迷。另一方面,黑客通过互联网进行犯罪活动。
据《今日美国》报道,黑客每年给全球计算机网络造成约100亿美元的损失。
1994年3月,美国国防部的计算机系统不断遭到黑客攻击。他突破了保险网络,反复下载并窃取了美国军方的秘密文件。
据报道,互联网上大约有20万个网站公开宣称自己是黑客,黑客攻击每20秒就发生一次。据《人民公共安全》报道,1994年,美国宇航局每63秒钟就遭到一次黑客攻击。
1998年3月,一名黑客攻击了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机构和大学数以千计的连接到互联网的视窗95和视窗95系统,造成全国各大学和军事设施中大量基于视窗95和视窗95操作系统的计算机暂时瘫痪。
1998年7月21日和22日,江西省169个公共多媒体信息网络连续遭到计算机“黑客”攻击,南昌、福州等地主机被登录,300多名用户无法上网,江西省169个信息网络系统瘫痪。
1999年1月25日,广州铁路*局抓获了中国第一个计算机“黑客”盗窃团伙。自1998年5月以来,该团伙侵入铁路售票网,盗窃、生产和销售了8000多张K92卧铺票,价值445万元。
今天,如何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利益免受计算机犯罪的侵害,正成为每个人面临的紧迫问题。只要我们正视它,尽我们最大努力去预防和打击它,未来将会是无穷无尽的好处和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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