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确定25个部重点实验室参加综合评议
科普小知识2022-07-11 11:57:57
...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估的通知
相关高等院校:
2018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工程与材料评估会议的初步评估和现场检查阶段已经完成。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学技术2015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实验室的成绩,确定25个实验室参与综合评估(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综合评估将于2018年12月5日至7日在大国际会议中心(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区)举行,电话::010-82323888)。
2 .参与实验室的综合评价,原则上应由实验室主任做出报告,并回答专家的提问。本文主要介绍了实验室的代表性成果、优势和特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展规划和设想等。报告时间为30分钟,回复时间为10分钟。综合评估将不被接受。
3.综合评价环节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评价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请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认真学习评估规则,为评估做好准备。在不久的将来,科技发展中心将通过邮件通知具体的时间表和相关要求。
协理:李仁杰,科学技术部基金会司
电子邮件:kjsjcc@moe.edu.cn
电话:010-66096301
附件:2018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估清单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2018年11月20日
附加
2018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