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
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国务院总理*签署并批准了《国务院国家土地规划纲要(2016-2030)》(以下简称《纲要》)。这是中国第一个发展和保护土地和空间的战略性、全面和基本的计划。它对涉及土地和空间开发、保护和改造的各种活动具有指导和控制作用。
《纲要》指出,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安排土地与空间发展、资源与环境保护、土地综合整治和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土地开发格局,提高土地开发质量,规范土地开发秩序;优化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土地空间规划体系,提升土地空间管理能力。
《纲要》提出了加快建设“安全、和谐、开放、协调、竞争、可持续的美丽国土”的总体目标。到2030年,土地和空间发展格局将继续优化。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将显著增强。土地开发强度不超过4.62%,城市空间控制在11.67万平方公里以内。城乡协调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土地开发协调性大大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基本建成。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耗和水消耗大幅下降。耕地的“红线”得到了坚持。12亿亩高标准农田建成。94万多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新的控制。基础设施体系趋于完善,资源安全能力和国土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海洋开发和保护水平明显提高,海洋强国目标基本实现。完善土地和空间开发保护体系,完善由空间规划、使用控制和差异化绩效评估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纲要》提出了全面协调土地集聚发展、分类保护、综合整治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构建“多中心网络”发展模式,推进土地开发集聚区建设,培育土地开发轴线。二是构建分类分类的全球保护格局,按照环境质量、人居生态、自然生态、水资源和耕地资源五大资源和环境主题实施分类保护。三是构建综合整治格局,修复和提升主要城市化地区、农村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沿海地区和海岛地区的土地功能。《纲要》提出要加强对土地和空间利用的控制,增强能源和资源安全能力,建立“生存线”,严格保护耕地和水资源。建立“生态线”,将使用控制扩展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建立“安全防线”,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的安全。
《纲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尽快组织开展省级土地规划编制工作,调整和完善资源、环境、产业、投资、财税等领域的相关规划、政策和法规,建立部门协调、监督检查机制,全面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