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人员40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8.5%,其中博士4人,硕士132人,占总人数的33.8%。
名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南一路2号
邮编:330046
电话:0791-86245000
成立日期:1949-07-01
1、简介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主要职责
(1)依法审理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3)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5)依法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案件;
(6)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和审理管辖争议的案件;
(7)依法执行和协调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8)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9)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行政工作。
3、主要领导
葛晓燕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方晓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郭兵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胡淑珠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朱浔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纪红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夏克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勒世标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赵九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4、机构设置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现设有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官教育管理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宣传处、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党委、老干处、纪检组(监察室)24个部门。
5、法院建设
近年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将法院工作融入全省重大战略决策实施之中,出台了服务发展升级、支持优势特色产业等多项措施。围绕构建“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区域发展格局、昌九一体化等战略决策,支持重点工程、重点产业,强化司法保障,促进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严格落实公正司法第一责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2013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36665件,结案234551件,分别上升1.53%和1.43%。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1.66%。江西高院受理各类案件1869件,结案1820件。
6、所获荣誉
近几年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机关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财务统计工作优秀单位”、“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先进集体”、“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