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二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负责申诉案件复查、审判监督和本院一审案件的执行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指导基层法院工作。
名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
邮编:113006
电话:024-57719303
成立时间:1949-01-14
1、简介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2、机构设置
抚顺中院下设职能部门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管理处)、法警支队;政治部(*处、宣教处)、办公室、研究室、行政装备管理处;纪检监察室、督查室、审判委员会管理办公室、技术处、老*处、法官分院。
3、法院建设
在60多年的风雨历程中,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党*和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全力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坚持以法院改革为主线,不断建立和完善确保“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坚持党的领导和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教育,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扎实的职业化法官队伍,出色地履行了法院工作职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日益明显,司法公信力逐年提升,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越来越高。
4、所获荣誉
先后荣获了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政法委交办案件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和辽宁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等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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