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之初,市委任命孙福山为院长,设有刑一庭、刑二庭、民事庭、经济庭、办公室、信访室、研究室、人事科等8个部门,共配备人员47人。1988年后,随着*化、法制化的发展,法院机构逐步健全,设置更加合理,人员日益增强,截至2012年,我院共设有政治部(含*处、宣教处、书管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执行局(含执行处、综合处、复议监督处、申诉审查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含国家赔偿办公室)、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技术处、法警支队等部门,现有在编人员105人。
名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540号
邮编:136200
电话:0437-3162019
成立时间:1984-03-01
1、简介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84年3月,初始院址设在辽源市丝绸厂东侧(小二楼内),后于1987年迁至辽源市龙山区信宁街4号,新建了办公楼、审判法庭。2000年11月,我院在辽源市向阳大街(即现人民大街258号)的新办公楼落成启用至今。
2、机构设置
设有政治部(含*处、宣教处、书管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执行局(含执行处、综合处、复议监督处、申诉审查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含国家赔偿办公室)、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技术处、法警支队等部门
3、法院建设
建院近30年来,我院坚持开拓创新、励精图治,实现了审判工作大发展、队伍素质大提高、物质条件大改善、全面建设大加强;审判业务形成刑事、民事、行政、立案四大体系齐头并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的格局。2000年以来,我院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近2万件,涉案标的总金额达亿元,并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党组织”、“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帮扶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以及全省法院系统平安吉林建设先进法院、调解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工作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市委、市*荣记集体二等功。在新的历史时期,以党组书记、院长李春刚为首的院领导班子,进一步提出了“争创全省一流法院”的奋斗目标,明确了“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培育一流的法官队伍、打造一流的审判业绩、实现一流的法院管理、配备一流的物质设施、塑造一流的司法形象、推出一流的人民法庭、积累一流的工作经验”等“八个一流”的工作思路,为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绘就了美好蓝图,必将在我院历史上画出更加浓重的一笔。
4、所获荣誉
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党组织”、“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帮扶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以及全省法院系统平安吉林建设先进法院、调解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工作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市委、市*荣记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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