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税
烟草税是为了限制和减少烟草及其制品生产与消费、增加*财政收入,世界各国普遍对烟草及其制品都征收体现*“寓禁于征”调控意图的“烟草消费税”或类似性质的烟草特别税。在大陆法系国家中,税收分为国家税和地方税。国家税中有所得税、法人税、继承税等直接税和消费税、酒税、关税等间接税。地方税中有居民税、固定资产税等直接税和烟草税、餐厅消费(特别地方)税等间接税。烟草税按地方和国家税收分类,属于地方税的一种;按直接和间接税的分类,属于间接税的一种。
1、概念
烟草税是用征税约束吸烟的习惯,增加财政收入绝不是现代社会的现象。英国查尔斯一世和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大臣红衣大主教黎塞留就是最早利用烟草改善国家或王室预算的政治家,烟草征税的主要目的在此。
烟草税
有人提议,用征税作为惩罚性手段以减少吸烟。建议方案多种多样,从简单的重税到根据产生的冷凝物的量征税,或直接对所有产品,或是对冷凝物超过一定含量的产品征附加税。实际上,后者在英国实行过3年(1978~1981),对焦油量超过20毫克的卷烟征附加税。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以某种方式对烟草或烟草产品征税。
征税的方式或根据种烟的土地面积,或烟草种植量,或产量,或进口量;有的对烟草制品征税(不过对国外产品的征税要重一些)。
税收的形式各国也不一样。如消费税可以是烟叶税、半成品税或成品税。前两者几乎不存在了,主要是成品税,税额可以根据重量、数量(如卷烟支数)、商品价值来计算,也可以综合多种形式来征税。
在大陆法系国家中,税收分为国家税和地方税。国家税中有所得税、法人税、继承税等直接税和消费税、酒税、关税等间接税。地方税中有居民税、固定资产税等直接税和烟草税、餐厅消费(特别地方)税等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者和税负担税和间接税的比率是7∶3,而国家税在国家预算总收入中约占8成以上。
2、征收*
各国征收烟草消费税的*差异相当大。欧盟内部对其成员国也没有推行统一的征税*,只是要求各国的征收*不应产生歧视。一般地说,烟草税征收*可分为行政征收和印花税票两种类型。
行政征收*
这种*在生产单位对成品产量进行严密控制。每天记“产量账”,具体到各个品牌。税收部门一般对产量账记录进行严格的检查。以每周、两周或每月的总产量作为对制造商征税的依据。如果产品获准在交税前从厂区移至批准的成品库,征税控制必须从工厂延伸到投放市场之前的发货点。税收部门按照付税周期(每月、半个月等)向厂家发布应税额;如果厂家持有保证书或担保书,等)向厂家发布应税额;如果厂家持有保证书或担保书,税款可以在一定时间(纳税信用期)后交纳。进口产品在进口或保税结关点,按相同的程序和相同的纳税信用期办理。
印花税票*
印花税票*与行政征收*截然不同。*发行经正式批准并专门设计的税票,供贴在烟制品的包装上(卷烟盒、斗烟袋等)。税票是收税的工具,制造商必须购买。制造商即刻知道在某一规定时间之后(没有保证书或担保书)应交纳的税额。这种*下的纳税信用期通常比行政征收*长,因为信用期开始时货物尚未生产。采用印花税票*时税收部门特别关注两点:所有出厂的产品都有税票和零售点的所有货品上都贴有税票。
3、税率上调
2015年5月8日,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并且,税率上调后,全部卷烟批发价格统一提高6%,同时按照零售毛利率不低于10%的原则,同步提高零售指导价。此次是我国时隔6年后再度调整烟草税。与以往调整相比,此次调整最大的特点是实现了烟草调税与调价的同步推进。
烟草税
此前,我国烟草消费税有过四次调整:1994年确定税制,此后分别在1998年、2001年、2009年进行过调整。与以往调整相比,此次调整最大的特点是实现了烟草调税与调价的同步推进。
“税价联动的调整方式最突出目的就是为了控制烟草消费,同步调整卷烟批发价格就是将价格变动传导到零售层面,从而达到控烟效果。”*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
国家烟草总局此前发布的通知明确了烟草价格调整方案:一是所有在销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批发价格均上调6%。二是所有在销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的建议零售价格按照零售毛利率不低于10%的原则确定。三是各省级局(公司)自主确定本地区卷烟零售指导价格。
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保江分析指出,此次烟草税价联动上调后,势必带来卷烟需求量和消费量的下降,进而导致卷烟产量减少。
卷烟零售均价预计将提高一成多
卷烟生产环节的消费税上调后,烟草公司的生产成本随之增加,为了保证利润,公司会将增加的这部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有专家测算指出,此次调整后,考虑到自然增长、结构调整等因素,2015年预计终端零售环节的卷烟平均价格比上年提高10%以上。
不仅如此,提高卷烟消费税税率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国家税收。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3月份,国内消费税772亿元,其中,卷烟消费税344亿元,占当月消费税的比例高达44.56%,尽管存在部分税收延迟入库引起的比例攀升,但也从侧面反映出卷烟消费税在我国税收中的重要性。
王雍君表示,短期内,烟草消费税税率的提高会促进国内消费税的增加,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我国吸烟人口的下降,烟草行业销售规模也会逐步缩减,对税收的促进作用也将减弱。
4、各国政策
中国
我国自1982年实行专卖制度以来,实现税利从1982年的75亿元上升到2004年的1600亿元,已成为我国第一大财源支柱产业,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了大量建设资金,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六五”卷烟产量年平均增长9%,税利年平均增长17%;“七五”期间卷烟产量年增长6%,税利增长21%,共实现税利1035亿元,比“六五”的503亿元翻了一番;“八五”期间卷烟产量年增长1.3%,税利年增长18%,共实现税利2532亿元,又比“七五”翻了一番多;“九五”实现4750亿元,是“八五”的1.88倍。从1982年到2004年共实现税利10000多亿元,在卷烟产销量并未大辐增长的情况下,烟草行业连续多年来成为全国税利首户,有些省份和地区“两烟”税利占财政收入的60%—80%以上,成为名符其实的“烟财政”和“烟经济”,是当地经济以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烟草税
1994年新税制实施后,我国开始对烟草征收消费税。1998年7月1日,国务院对卷烟消费税进行了调整。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的比重,规范烟草行业工商利益调整行为,真实核算卷烟工业成本费用和经济效益,防止通过关联交易形成避税,解决卷烟税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等,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决定对卷烟税制再次进行改革,2001年6月,国务院对卷烟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和税率进行了调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91号),决定从2001年6月1日起实行新的税收政策,即:实行从量与从价结合的征税方式,按量每箱(50000支)卷烟征收150元的定额消费税;从价计征的依据是卷烟企业与烟草商业在全国烟草交易中心或各省交易会的公开交易价格,不含增值税50元/条(含50元)以上的卷烟是45%的消费税,50元/条以下的30%的消费税。另外,对进口卷烟,按照我国的关税税率和现行的国内卷烟制品税收制度,由海关代征代收。
2001年新的卷烟消费税方案出台后,对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推动烟草行业加快结构调整,阻止部分卷烟生产企业规避税收,减少国家税收流失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分析,税率调整对实力雄厚、产品结构以一、二类卷烟为主的企业影响较小,但对产品结构主要以三、四类卷烟为主的企业影响较大。新税制将低档卷烟的税率由25%提高到30%,并对每箱加征150元的从量税,大幅度提高了低档卷烟的税赋。据测算:每条卷烟税赋的增加额度为0.7-1.11元,造成了以生产低档卷烟为主的卷烟生产企业的亏损。据统计,2003年我国烟草全年累计生产一类卷烟256.89万箱,二类卷烟407.16万箱,三类卷烟1296.20万箱,四类卷烟1201.22万箱,五类卷烟416.80万箱。一、二类卷烟占总产量的18.56%,三、四类卷烟占总产量的69.79%。一、二、三、四类卷烟所占全国比重比2002年同期分别上升0.9、1.2、2.5、0.8个百分点,五类烟比重同比下降5.3个百分点。
我国的人口结构中农民占有主体地位,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结构特点和历史,卷烟市场呈现出明显的不对称性,农村消费者数量远远多于城市,但农村卷烟消费档次较低。据统计,2001年我国城市卷烟平均消费水平是4.87元/盒,农村平均水平是2.04元/盒,因此,我国的低档卷烟市场容量十分巨大。据测算,2002年,全国市场零售价在2.5元/盒以下的低端卷烟市场缺口已达80至100万箱。新税制的改革,使低端卷烟产品的利润变得更薄,烟厂几乎无利可图,很多中小型烟草企业只能放弃了这一块市场。对这个巨大的市场空间,如果正常的生产经营渠道不能保证生产和供应,必然为地方小烟厂通过包税、财政返还、超产瞒产等不规范经营进行低值、低税、低价侵占市场以及为非法卷烟、假冒卷烟等提供生存环境,对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美国
美国的卷烟消费税在最近几年中有了大幅增长。各州每年的消费税增加幅度在0.02到0.05美元/包之间。2002年的平均消费税增长幅度为0.22美元/包,2003年的数据大体与此相同。2003年2月以来,纽约、波士顿等城市更是在增税的基础上,又推出禁烟法案,禁止在餐馆、酒吧等公共场所吸烟。在禁烟呼声的压力下,又有十几个州,包括一些一贯实行低烟税的烟草生产州在内,也打算提高烟税。佐治亚州计划把烟税从每包12美分提高到58美分,这是该州31年来首次提高烟税;在南卡罗莱纳州,计划将自1977年以来每包7美分的烟税提高到每包53美分;作为最大的白肋烟产地的肯塔基州,也打算把从1970年起就实行的全国最低的烟税每包3美分提高到44美分。
提高烟税增加了各州的财政收入,同时也促使一部分烟民放弃了吸烟习惯。但是,随着美国各州将卷烟价格提高,一些消费者也采取了对应行动,有的转为吸用较为廉价的卷烟,有的到卷烟价格便宜许多的邻近州购买;同时,烟民的另外一个渠道是互联网,由于不缴税,所以网上销售商出售一条卷烟的价格可能只是普通价格的很小一部分。美国*财务总局(GAO)在去年的一份报告中说,它预计到2005年为止,互联网烟草销售将达到50亿美元,各州损失的税收收入将达14亿美元。
德国
德国*从2004年1月1日起计划分三步走提高烟草税。第一步每包卷烟税收将增加0.4欧元,然后第二和第三两步分别增加0.3欧元。从2004年1月1日起,工厂制造的香烟的税赋提高了10.6%,每支香烟的税收大约增加了1欧分,而自制卷烟用烟丝的税率也上升了16.3%。
烟草税
英国
英国吸烟者支付的税金比任何一个国家的都多,而且至今为止,英国手卷烟的烟税是世界上最高的。英国实行高烟税,使欧盟其他成员国与英国的烟价之间,出现了巨大的价格差别,在欧盟其他成员国购买卷烟,每包一般可以节约2英镑以上。高额的烟税并没有阻止人们吸烟,吸烟者到国外去购买比较便宜的卷烟,这使英国国内走私烟泛滥,没有缴纳英国烟税的卷烟销售占英国消费的所有卷烟的大约28%,英国财政损失了巨额的税收。据官方数字,每年流失的税收达到36亿英镑。
俄罗斯
俄罗斯财政部决定在2004年将烟草消费税从10%提高到14%。
法国
烟草税是法国财政收入的一大来源之一,烟价的79%都由*以税收形式收缴,2002年法国的烟草税收入为110亿欧元。在2003年1月增税将近18%之后,法国从2003年9月8日开始再次增税约20%。从9月8日开始,法国的卷烟税对最流行的品牌(万宝路)将由占零售价的59%到一般零售价的62%。此外,每盒的最低税也有少量增加,从每1000支106欧元到每1000支108欧元。在欧盟国家中,法国的烟草税仅次于英国。最近的一项调查表明,*所实施的烟草高税率的政策使该国的烟草制品的消费量下降,同时也使其烟民的人数下降。但是,税收的增加已引起走私卷烟交易的日益猖獗,卷烟商店也成为了持械盗贼的目标遭受抢劫。数以千计的法国烟草商店店主在巴黎举行游行示威,反对*增加卷烟税。
日本
从2003年7月1日起,日本*将每盒卷烟的消费税增加20日元。
印尼
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过后,印度尼西亚大幅度提高了卷烟税,以减少预算赤字,2002年11月起印度尼西亚再次提高卷烟的零售价和消费税,结果导致卷烟价格上涨,最终造成卷烟销售量下降。由于印尼80%的烟酒税来自于烟草行业,烟草行业同时还向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因此印尼*于2003年和2004年都不会提高烟草税,同时也不会提高香烟的零售价格。
秘鲁
秘鲁国家税务管理总局可能降低香烟税率。秘鲁烟税的提高,刺激了走私产品的剧增,使*丧失了预计从提税应获得的税收。目前有大量的外国烟草通过走私途径进入秘鲁国内,促使秘鲁国内烟草市场的销售额明显下降。秘鲁国家税务管理总局的统计显示,2003年1月至9月秘鲁全国烟草消费选择税(ISC)的实际税收比2002年同期下降了10.2%,为此秘鲁国家税务管理总局决定降低烟草的消费选择税税率。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从2003年9月12日开始对烟草产品增加了20%的进口税和消费税,此举是为了促进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抑制饮酒和吸烟成瘾所引起的社会弊病。但据马来西亚烟草制造商联合会最近的调查表明,非法经营者已占当地市场的20%,2002年使*损失了约12亿林吉特。
5、观点建议
世卫观点一直以来,反烟组织都认为向烟草产品增税等经济措施,能以较小的成本有效地达到控烟的目的。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提高卷烟的价格和税收是控制烟草消费上升的有效手段之一。世卫组织有关的研究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增加烟草制品的税收有充分的余地,它可以成为拯救人民健康和振兴经济的最重要的政策。世界银行公布的研究报告《遏制烟草流行——*与烟草控制经济学》(注:世界银行在报告的前言,特声明世界银行保证本书数据正确无误,并对任何人引用其中的观点和数据引起的后果不担任何责任。)认为,增加10%的烟草制品税收,对高收入的国家可减少因烟草制品所致损害的4%,而对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的国家则可降低烟草带来危害的8%。估计全球范围内使香烟实际价格增长10%,则会导致4200万烟民戒烟并从而最少能挽救1000万人因烟草导致的死亡。
烟草税
世卫组织建议,各国*应从烟草税所得的*税收中指定资金的专门用途,一部分可用来推动控烟活动,如实施戒烟规划,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广告宣传和开展与吸烟有关的癌症研究。“增加烟草税是一石二鸟的办法。在预防疾病的同时,还可以向医疗保险系统注入更多的资金。”其提出的另外的一些建议还包括:加强区域性合作以调整烟草价格和联手打击香烟走私,*通过增加消费价格指数来调整香烟价格,以维持与通货膨胀一致。
我国烟协建议根据《烟草税和其在中国的潜在影响》的研究结果,对中国提高烟草税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提高卷烟消费税,在保留从价税的同时,每包卷烟的消费税至少提高1元,并逐渐提高到4元/包。中国应该逐步将总的税率提高到零售价格的60%以上;将两级从价税简化为单一税率的从价税,以防止生产者为了支付低税率而任意调整牌号的价格;依据物价水平上涨和消费者购买力,每年对从量税进行调整;取消烟叶税,为了减少地方*财政收入损失和下岗人数,**可以提高卷烟从量消费税,并将一部分增加的卷烟税收转移给地方*;改革*和地方*分享烟税的机制,改用*与地方*的财政转移机制,用以支持地方财政需要;将增加的卷烟税用于控烟活动,例如媒体的反吸烟宣传、强制性执行无烟法案、控烟机构人员配备、对没有医疗保障的低收入人群提供医疗补助金等等。
这些研究结果得到国内多位经济学家的认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安体富教授就表示赞同报告提出的关于提高卷烟消费税、取消烟叶税、改革烟草税收收入分配*以及开征烟草专项税等多项政策建议。
调税建议
*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郑榕介绍,该校与美国伯克利大学共同研究的一项有关烟草经济的报告显示,如果将中国2009年5月提高的烟草税率转移到烟草价格上,*不仅会增加至少500亿元的财政收入,还会减少18亿包的卷烟消费,210万吸烟者也将因此戒烟。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研究员石坚介绍,如果把2009年增加的税率转移到零售价水平上的话,对于那些低收入吸烟者来说,每包烟的花费可能会额外增加0.1元—0.15元。
虽然这看起来只是一个很小的数字,但长期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提高烟草税收与价格,是减少烟草消费、降低吸烟人数、控制吸烟的最有效手段。
石坚强调,有价值的改革是建立税价联动机制,使税率的提高反映到价格上。
控制吸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介绍,据世界银行估计,烟草制品零售价格每提高10%,高收入国家的烟草消费量就会减少4%,中低收入国家会减少大约8%,吸烟率则会相应地降低一半。
6、影响
“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其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提出:烟草制品是生活非必需品,同时又是被广泛消费的商品,可成为征税的理想对象。
烟草税
亚当·斯密的理论在世界各国被广泛采用,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对烟草制品征税。
尽管各国烟草税种不同、税率不一,但对烟草制品所征税收大都远远高于其他制品。
一方面因为烟草制品需求弹性较小,通过提高税收可达到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另一方面因为烟草消费会带来健康风险并有一定的“负外部性”,通过运用税收政策工具可达到限制和减少烟草消费的目的。
正是基于这两个方面的原因,我国对烟草制品也实行“寓禁于征”的重税政策。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