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高招新政剑指招生腐败
继12月16日高考改革的两项具体措施出台后,教育部于17日发布了两项新的高考招生政策:一是取消奥赛罗等六项国家奖励项目,二是出台新的自主招生规定,禁止高校在联考中“精打细算”。
从2015年开始,包括奥赛罗和优秀学生在内的6个高考奖励项目将被取消。
教育部等5个部门今天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和规范高考加分和分数的意见》,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6个国家加分,包括重大体育竞赛获奖者、通过统考的二级运动员、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者、奥赛罗获奖者和科技竞赛获奖者。
对于2015年1月1日前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相关奖项、排名和职称的考生,意见规定其是否具备加分资格由学生来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确需保留资质的,按原省(区、市)规定执行。加分不得超过5分。体育部门应当对二级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复检。
这项新政策的目标是针对越来越混乱的特殊学生评估系统和无休止的各种“竞赛”。2014年,辽宁省270名健康学生因调查压力自愿放弃加分资格。哈尔滨市第一中学有800名考生获得了加分,河南漯河高级中学有74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占全省总数的十分之一……特殊长寿奖和竞赛奖已被异化为加分的“工具”。"对大多数候选人来说,给不合格的人加分是不公平的。"北师大招生办主任于莉红说。
同时,《意见》保留了“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省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含二等功)的退役士兵”等国家奖励项目。
“由于我国教育的整体失衡,一些需要支持的考生可能会出现分数差距,因此设立这些加分制度是为了确保高考的公平性。”于莉红说。
对于一些地方奖励项目,如地方体育、艺术、科技、郝散学生和优秀学生*,意见决定取消。对确需保留的地方奖励项目,意见要求合理设置奖励积分,由省人民*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学校招生。
取消奖励计划后,考生获得的一些特殊技能和荣誉在高级别招聘过程中并非无用。考生在体育、艺术和学科方面的特殊技能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中,以供录取时参考。考生的专业特长和相关学科的创新潜力可以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进行初审的条件。对个别学科专业或创新潜力突出的优秀考生,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后,应向学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破格录取,经学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录取。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意见强调将按规定实行“三取消”,即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并可同时暂停参加3年的各种国家教育考试。考生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录在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档案中。
自主招生新规:禁止高校“掐”联考
针对自主招生中存在的不规范、不透明和“掐尖”抢学生的现象,教育部1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从2015年开始,所有试点高校的自主招生考核将在高考结束后、高考结果公布前统一安排。与此同时,不允许在高等院校参加联合考试或组织特殊培训。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主任史振军表示,自主招生改革措施“最重要的是统一自主招生考试时间”。针对一些高校举办“小高考”和“捏小费”抢学生的问题,意见要求试点高校不要将推荐名额分配给中学。前几年,北约、华沙条约组织、卓越中心和其他一些高校组成的笔试联盟都被取消了。考试由试点院校单独组织,不允许联合考试或专项培训。如果需要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应为一个或不超过两个。整个评估过程必须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谈顺序应通过抽签随机确定,以防止秘密行动。
关于自主招生考试时间的调整,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时间点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结果公布前”,有利于维护自主招生的公平和公正。高考分数公布后,部分考生家长追求自主招生“优分”的目标增强,高校给予“优分”的兴趣增加,防止舞弊的压力和权力寻租的风险加大。此外,如果高校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设定一个门槛,一些具有专业但高考成绩稍低的学生可能会被排除在门槛之外。
关于规范自主招生录取程序,意见要求试点高校按照学校自主招生的一般规则,集体研究确定合格的考生、专业和优惠分数。在各省高考结果公布前(不迟于6月22日),应确定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和优惠分数。
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专业和创新潜力的优秀学生,也称为“无偏见的人才”。这是对现行统一入学考试分数录取的补充。试点始于2003年。目前,全国有90所试点高校,招生人数约占试点高校招生总数的5%。2014年,有23,000人入选。
北京,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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