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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位点评估的“再评估”

科普小知识2022-10-29 23: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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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位点评估的“再评估”

来源:百度图片

●高校应积极规划和调整学科专业建设,确保和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学科发展水平,而不是被动应对主管部门的压力。

●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有争议就否定这些规则。当然,规则可以完善。强调法治意味着尊重规则。毕竟,也有一些例外。

■我们的记者韩坤

“这42所大学的50个学位点不符合标准。学生应该小心进入!》

在“主题派对”盛行的信息传播时代,上述标题的新闻无疑吸引了大量的点击,所有大学生和潜在的候选人和家长都忍不住要仔细阅读。

当然,不管“主题派对”是否被用来吸引注意力,3月25日,教育部宣布,42所大学的50个学位授权点的评估结果被“不合格”和撤销,这可以视为一个大新闻。

至于对这条消息的回应,也是“热情的”。撤销学位授权的大学的院系和教育部门的相关专家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即使相关大学官员的沉默没有作出明确的声明,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回应。

对于如此重要的专项评估,我们不妨仔细审查其依据、细则和结果,然后再仔细对评估进行“重新评估”。

“正常特殊评估”

“这是正常的评估现象。实际评估行为将在2014年和2015年进行。”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高级教室主任兼研究员马陆亭提醒道。

换句话说,题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发布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和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实际上报告了2014年开始的专项评估结果。今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评估结果。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4年1月制定的《学位授权点资格评估办法》的要求,学位授权点资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六年进行一次。获得学位授权六年的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必须经过资格评估。

根据该通知所附评估结果的统计,共有42所大学的50个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被评为“不合格”,其中包括几所知名大学,如同济大学法律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中国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点。

他说:「教育署根据现行规例,对一些特定的发展领域或大学的内容进行特别评估,是一项非常正常的活动。有许多类似的子类别的评价,如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评价,如本科专业的评价,以及“红牌”和“黄牌”等。这是依法行政的一部分。”马陆亭告诉《中国科学》的记者。

“评估结果出来后引起争议的主要原因是,一些知名大学的学位授权点也被评为‘不合格’并被撤销。这可能是意想不到的。但是,从这个角度来看,在既定规则下工作时,评估是专业和有效的。他强调,除了一些著名的大学和学院,其他大学或学院的学位授权被撤销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就规则而言,学校的授权被撤销也有很好的了解自己的学科建设的具体情况,这是真的不符合要求。"

“以前,公众舆论普遍批评教育当局对‘过程管理’的控制过多和过少,并呼吁高校在办学方面拥有更多自主权。这一次,主管部门实际上是在评估大学的“办学成果”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毕敦荣也表示,在当前的*下,这是教育当局应该采取的一项监管措施。

这个机制并不完全合理。

学位授权点被撤销的消息传出后,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晓婷告诉媒体,没有评估小组对学校进行评估,他如实填写并上报了相关材料。然而,同济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科技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都有工作人员以个人身份撰写文章,并对该学位授权点的评估表示怀疑。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泽刚表示:“从教育部颁布的一流法学学科下的十大两个学科标准来看,同济法学院目前的规模和办学特色无疑是先天不足,后天无法弥补。”

但是,本次评价的评价指标并不合理。金泽刚提到育人——大学把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的职责,培养博士生不是一个暂时的成就。“同济法学院的博士项目于2012年开始招生,将于2015年进行评估。两年多过去了,博士生还没有毕业。如何评价教学质量?”他问道。

就宋晓婷而言,评估小组并没有到具体的高校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这些细节不可避免地引发了疑问:评估能不能举行?

对此,马陆亭解释说:“一般评估程序包括学校报告材料、组织专家进行沟通审查或会议审查,有时会在现场进行一些随机抽查,但这并不意味着每次评估都必须有专家在场。如果每个评估小组都在学校,意见可能会更大。”

这项特别评估工作的开展正是由教育部、学科评估小组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评估主要基于材料审查,通常不被学校录取。《通知》规定,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编写之日起予以撤销。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学位授权点将在两年内进行调整。

在这样的交流评审中,学校上报的材料成为评价的重要依据。然而,根据中国科技大学公共事务学院胡海洋的分析,学位授权点评估方法的系统设计存在一些问题。

根据规定,如果高校在申报材料时“弄虚作假”,将被列为“限期整改”,如果实事求是被评为“不合格”,将面临“撤销学位授权”。在“沟通审查”制度下,由于缺乏比较证据,很难在材料审查中发现“欺诈”。

“弄虚作假‘限期整改’,非弄虚作假可能面临‘撤销学位授权’,而弄虚作假的材料很难找到。这种机制设计不仅无法防止“道德风险”,而且也无法防止“诱惑犯罪”胡海洋是这样总结的。

如何理性看待评估结果

应该说,这样的评价结果对于高校的声誉以及具体部门的学科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不完善的评估规则呢?当大学不了解评估结果或认为不公平时,是否有具体的投诉机制或渠道?

或者,我们不妨将问题再延伸一点:面对评估结果,甚至主管当局的处理意见,大学下一步该怎么办?

首先,关于投诉,马陆亭坦率地承认,这种机制应该到位,使高校能够要求重新审议结果。"然而,在这样做的时候,必须考虑行政费用的问题."

“我特别想强调规则的重要性。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有争议就否定这些规则。当然,规则可以完善。强调法治意味着尊重规则。毕竟,也有一些例外。”马陆亭强调。

“应该说,从这份评估报告来看,高校应该‘受教育’。高校非常关注对其社会声誉和利益的影响,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必要的调整。”别邓荣说了。

毕敦荣提醒说,此次评估结果公布后,关于大学的沉默是一个值得思考的现象:可以注意到,目前看到的大多数声音来自与学位授权点直接相关的大学或来自个别教师,但学校层面选择了沉默。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他能理解撤销授权的震惊甚至不满。然而,“被评估为不合格”的学校需要反思为什么连办学的基本条件都不合格,而不是用“真正的利益”来绑架和质疑评估。"

在新闻发布之前,某大学相关学院的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因为学校没有收到任何与评估有关的正式通知,所以不方便再讨论这个问题。他说,一个多星期以来,对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结果以及如何处理的意见已经讨论得够多了。最初的震惊甚至不满已经逐渐平息。至于学校和具体部门下一步应该做什么,还需要主管部门的进一步通知。

“学校是否支持或保留当前的管理结果?大学是在反思自己的办学状况,还是基于对主管当局的尊重,希望私下交流和反思?或者,我们可以把大学的沉默作为一种回应,这是值得注意的。”别邓荣说了。

他认为,高校应更积极地规划和调整学科建设,以保证和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学科发展水平,而不是在主管部门的压力下被动应对。这对于那些学位授权点被撤销的学院和大学以及其他被警告的学院和大学来说也是最重要的。

在取消42所大学的50个学位授权中心的新闻稿的同时,也有一些人提出放弃一些授权的学位中心,包括中国地质大学的农业资源与环境硕士项目、北京大学的资产评估硕士项目和出版硕士项目以及清华大学的中国国际教育硕士项目。这些学院和大学主动放弃他们的授权,正是别登荣所提倡的。这是高校内部的积极调整。"应该鼓励允许学院和大学增加同等数量的其他学位。"

就理想的评价状态而言,熊丙奇说:“应该取消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审批制度,学校应该根据办学条件组织硕士和博士学位,然后建立一个认证和评价制度来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

《中国科学日报》(第五版《大学周刊》,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