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确认协议书
房屋产权确认协议书
甲方:乙方:
房屋产权相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
(二)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证证号为;
(三)。
第二条:因乙方经济原因,此房产首付房款万元(万元整)由甲方支付,后续房贷及各类税费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所出资部分(万元整)及其日后增贬值部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使用权、处置权等其他一切权宜仅归乙方一人所有,甲方无处置权,亦不得干预甲方使用及处置,同时如该房屋出售,甲方所出资部分(万元整)及其日后增贬值部分只可用于乙方再次交易或投资,所产生的赠贬值部分所有权性质同房屋出售前性质一样(即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使用权、处置权等其他一切权宜仅归乙方一人所有,甲方不得干预。);并且甲方所出资部分(万元整)及其日后增贬值部分和房屋出售后再次交易、投资部分所有权仅可转赠给乙方或乙方成年满23岁子女,如遇特殊情况,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更改。第三条:乙方保证房屋在最终取得所有权前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第四条:本合同在双方签订后不可毁约,否则甲方所出资部分(万元整)的日后增贬值部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只可拿回先期投资拾万元整,且甲方不得参与该房屋的处置。第五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公正以公正之日起生效)。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份,为其他用途预留份。第九条:该协议与遗嘱同等效力,与遗嘱矛盾部分以该协议为准。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