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下的公允价值计量问题
一、公允价值在美国的运用
(一)公允价值与次贷危机的碰撞
自从2007年下半年美国次贷危机露出端倪以来,随着房贷违约率的不断上升,由房屋贷款衍生出来的资产抵押类证券,如mbs、cdos的价格持续下跌,导致金融机构不得不对其计提减值,而资产账面值的大幅缩水,又间接地拉低了资本充足率,使金融机构在资本紧张的情况下*在短时间内变卖手上的次贷资产,进而引发新一轮由于更低市价引起的资产减值,于是使市场陷入“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之中。
在这个过程中,第157号准则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aig公司持有的信用违约互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aig前总裁罗伯特·威勒姆斯塔德称,根据aig内部的估值模型,这类金融衍生产品的损失约9亿美元,但在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其对信用违约互换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后,aig不得不确认了110亿美元的损失。
(二)华尔街重新审视公允价值
以花旗、美林、瑞银、aig(美国国际集团)、百仕通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纷纷将矛头直指公允价值会计,声称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夸大了次债产品的损失,放大了次贷危机的广度和深度,在次贷危机中,按公允价值对abs(资产支持证券)、mbs(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和cdo(抵押债务债券)等次债产品进行计量,导致金融机构确认巨额的未实现且未涉及现金流量的损失。wwW.11665.cOm这些天文数字般的“账面损失”,扭曲了投资者的心理,造成恐慌性抛售持有次债产品的金融机构股票的风潮。这种非理性投机行为反过来又迫使金融机构不惜代价降低次债产品的风险暴露,本已脆弱不堪的次债产品市场濒临崩溃,金融机构不得不在账上进一步确认减值损失。公允价值会计这种独特的反馈效应,造成了极具破坏性的恶性循环,在次贷危机中推波助澜。
二、公允价值与次贷危机的关系
fasb主席罗伯特·赫兹在2008年公允价值圆桌会议上指出,fasb完全是应投资者清楚而明确的要求才规定金融资产应当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言下之意,金融界对公允价值会计的指责明显置投资者的信息需求于不顾。公允价值向投资者提供了更加透明的信息。金融界只会对公允价值会计横加指责,却不能提出令人信服的替代方案,而且指出公允价值比历史成本更加透明、及时和高效地让信息使用者了解次贷危机的规模和影响。事实上,金融界制造了房地产泡沫,并通过不受监管、不透明的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手法放大金融资产泡沫,才最终酿成灾难深重的次贷危机。会计借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及时、透明、公开地披露金融资产泡沫,促使金融界、投资者和金融监管当局正视和化解金融资产泡沫。倘若没有采用公允价值会计,投资者可能永远被掩盖在金融界创设的虚幻泡沫中。
三、次贷危机影响下的公允价值走向
(一)次贷危机使公允价值暴露出缺陷
次贷危机也暴露出美国第157号准则《公允价值计量》的一些缺陷。fas157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假设将一项资产出售可收到或将一项负债转让应支付的价格”。这个最新定义假设所计量的资产或负债存在着一个习以为常的交易市场。但次贷危机表明,这一假设并非永远成立。例如,因为投资者过度恐慌和信贷极度萎缩,cdo的市场交易已经名存实亡。对于需要利用复杂的数学模型进行估值的公允价值而言,由于要求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做出大量的假设、估计和判断,其可靠性确实令人生疑。
(二)美国对待公允价值的态度
2008年9月3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针对第157号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并没有暂停公允价值的使用,但是指出,在非活跃与非理性市场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定价,包括合理的主观判断来确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sec强调,不能简单依赖不活跃市场情况下的交易价格,公司需要更多地通过对价格下滑时间长短、跌幅以及市场流动性的判断,以及借助内部估值模型和假设条件,来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四、公允价值运用对中国上市公司的启示
对于过去的一年里引入了公允价值的中国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会计部人士当时的说法,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利润影响相对有限,那么,现在显然大有改变看法的必要。统计显示,2008年上半年,a股上市公司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对于可比公司利润增长的负贡献约为6.26个百分点;而上年则提升利润增长约为10.76个百分点。
刚刚通过的美国*救市方案,其中内容之一,就是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暂停所谓的按市值计价会计准则。对此,显然已经引起中国证监会的注意。最近,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资本市场会计监管,重点关注公允价值、资产减值准备等。
但是,会计界关于公允价值的准则远非完美,这并不应成为废止公允价值会计的理由。正如iasb主席大卫·特迪爵士指出的,退回历史成本会计解决不了金融工具的计量问题。在他看来,公允价值是所有金融工具唯一合适的计量方法。公允价值会计绝不会因为金融界的指责而夭折。退回历史成本模式将成为会计史上不可饶恕的大倒退。金融界对公允会计准则并不能给企业带来损失,它只是跟随市场,并非领导市场。
五、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建议
(一)在具体的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运用的细节问题并没有尽可能详尽地予以规定或说明
同时,尽管在新准则中首次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较谨慎地进行了使用前提的规定,但相对于实务中的需要来说还是相当缺乏的,对公允价值衡量标准如何取得,如何确保其可靠性未作明确规定,并且对会计方法选择面宽、主观判断因素大的规定未作充分的解释说明。鉴于上述情况的考虑,应完善我国公允价值的会计理论体系,在具体准则中对公允价值运用的细节问题作尽量详尽的规范,并尽可能出台一份针对公允价值操作的执行指南。具体来讲,应当在有关准则中明确指出:1.何时采用公允价值,何时采用历史成本;2.在二者均可采用时,何者为首选方法,何者为备选方法;3.在采用公允价值时,对不同的资产、负债,具体选用何种计量属性;4.公允价值的取得途径和方法在不同情况下分别有哪些等等。
(二)要为公允价值的运用提供充分有力的环境和条件
就企业而言,一方面要完善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会计人员的理论素养和知识技能,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上也应加大力度,特别是会计电算化的建设和网络化建设,为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公司治理改革,特别是完善股权治理,改变特殊的股权结构,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形成真正“公允”的公允价值。就市场而言,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建设还有待完善,市场监督体系与基本法治基础薄弱,市场经济体系信息化的建设有待提高,这些不仅导致了公允价值难以形成,而且助长了公司进行盈余管理和粉饰报表的动机,因此在加强准则建设的同时,还应加快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加大市场信息网络化的建设力度,大力加强市场经济建设,健全生产资料市场和资本市场,努力营造公允价值计量核心所要求的公平交易的环境,为企业提供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并缩小会计利润的操纵空间。
(三)针对企业可能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进行处理
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审计监管部门和机构要建立起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违法、违约的成本,对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提高职业判断能力,除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外,还要充分调动稽查力量,一旦发现舞弊现象,一定严惩不贷,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另一方面,还应规范评估业务,提高评估质量,加强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四)考虑其他资产、负债等报表项目采用公允价值披露的可能性
在某些行业、某些范围内逐步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待相关市场进一步发展完善和可行的公允价值项目在报表中的比例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全面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将报表体系转换为公允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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