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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承包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科普小知识2022-12-10 19: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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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XX,男,汉族,19XX年4月23日生,住址:湖北省XX镇老营村五组,身份照号:XXXXXXXXXXX,联系方式:139XXXX5098。

被告:梁XX,男,汉族,19XX年8月18日生,住址:武汉市XX区XX大道X号7栋1单元1楼101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联系方式:133XXXX0888。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押金100000元整;

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押金利息损失6000元;

3、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2年 11月26号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资产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武汉市XX区XX路317号XX大厦北座509房和1607房、1608房、1609房、 1610房、1611房给原告租赁及经营,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为2012年11月26日至2022年4月14日。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合同约定的房屋押金10万元,并按时交纳合同约定的租金。

2013年 7月份原告与被告协商,经被告同意,原告将上述房屋的租金及经营转让给他人,同时由被告与受让人重新签订合同,原告在被告与受让人签订合同后将上述房屋及相关财产转交给受让人。之后原告向被告索要押金,被告虽同意返还,但是一直不予配合,并在2013年11月份明确拒绝返还押金,之后原告一直找被告协商退还押金事宜,被告一直拒绝返还。

原告在未给被告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告不返还押金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给原告造成了重大影响和损失。同时违反了《*合同法》第第四十一条、九十三条等规定。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武汉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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