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公司借贷法律纠纷(民事答辩状)

科普小知识2022-12-19 15:46:48
...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吕 ,男,1963年3月3日出生,洛阳**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洛阳市**区**号街坊。

被答辩人:王 ,女,1963年6月1日出生,住址:洛阳市**区。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借款合同纠纷,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敬请依法采纳。

被答辩人的起诉部分与事实不符

被答辩人所称答辩人于2011年11月3日以及2013年7月4日分别出具的69783(尚欠62783.08)和52000的欠条系答辩人以个人名义所写与事实不符。事实是被答辩人挂靠答辩人成立的**商贸有限公司,由于业务上的关系**商贸有限公司拖欠被答辩人的欠款,答辩人作为**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2011年11月3日和2013年7月4日同被答辩人出具了两份欠条。

答辩人所出具的欠条是公司的行为

答辩人作为**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出具的欠条虽然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但在欠条内容上写明是和佳商贸公司,应当认定是代表公司履行职务的行为而非个人行为。被答辩人起诉的对象不适格。

综上所述,答辩人的起诉与事实不符,起诉的对象不适格,请求贵院依法查明事实后,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的诉讼请求。

此致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吕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