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令2017年第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各直属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我部有效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为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提高高校校园安全和人才培养整体水平,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增强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红线意识
高校教学实验室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主要阵地,是支持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它涉及的学科范围广,学生人数多,实验教学任务量大,仪器、设备和材料种类多,安全隐患和风险复杂。高校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根据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复杂性,高校应始终坚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并忠实执行。
二、强化担当,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制
高校是教学实验室安全的主体。高校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岗同责、共同管理、玩忽职守、共同负责”、“行业管理必须分管安全、业务管理必须分管安全”的要求,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教学实验室三级联动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高校应逐步分层实行责任制。高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高校教学实验室工作的学校领导协助第一责任人对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是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导。其他学校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学校二级单位党政领导是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领导。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学校教学实验室的负责人直接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三、细化管理,完善教学实验室的安全运行机制
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应坚持精细化原则,系统总结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科学分析不同专业类别、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教学实验室安全风险因素和行为,推进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和高效管理,实现教学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管理和控制。
高校应根据学校的基本情况和教学实验室专业类别的特点,不断完善教学实验室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运行机制。对于新建的教学实验室,应将安全风险评估和审核作为项目设立的必要条件。教学实验室的改建和扩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明确并落实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的安全责任。工程施工验收时,应同时进行安全验收。教学实验项目应事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识别安全隐患和对策。对于实验教学过程中需要使用的项目,应建立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监控体系。建立教学实验室定期安全评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消除隐患。要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建立教学实验室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和整改制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计划“五落实”。建立健全实验性危险废物处置备案制度,协调有资质的企业及时处置。
四、创新措施,推进教学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
开展系统的安全宣传教育是做好实验室安全教学的重要基础。安全宣传教育要以*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要求,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中与教学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具体内容,通过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定期检查和考核等方式,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高校应根据师生特点,积极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在传统课堂教学、讲座等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发布和播出教学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我们要依靠教学实验室的定期开放日,积极宣传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知识。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教学实验室的有效空间,营造安全的文化氛围。
为了建立高校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进入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必须接受安全技能和操作标准的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教学实验室。鼓励高等院校开设诚信安全教育课程。安全宣传教育应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一项强制性内容,对安全事故应颠倒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责任。
五、突出重点,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实验室中所有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和用品以及其他重大危险源的标准化管理。重大危险源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所涉及的安全风险应主要在全过程进行处理和控制,并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相应的数据库。
高等学校应当对教学实验室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定期检查,检查安全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信息;档案和数据库的分发;规范使用和处置;探测和紧急处置装置;安全隐患及其整改结果等。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试点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
六、多方联动,提高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反应能力
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高校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应急工作涉及计划管理、应急演练、指挥协调、遇险处理、事故救援、整改监督等。
高校应对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应急做出总体规划,并根据实验项目的变化加强动态修订。逐步建立和实施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加强自上而下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组织结构,按照“精干、综合、高效”的要求调整和理顺相关部门的职能,确保职能齐全、人员到位、设备齐全、反应及时。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专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至少每学年接受一次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的培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相关人员的应急意识不断提高,现场救援及时性和实战处置能力不断提高。要切实保障应急人员、物资和资金的安全,完善教学实验室的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应急预防和现场控制的及时开展。教学实验室发生事故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及时提交信息,充分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七、抓好共同管理,夯实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基础
高等学校应当将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整体,使安全工作和业务工作能够一起规划、部署、实施和检查。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履行高校安全管理职能,不断完善制度和机制,以遏制重大事故为重点,努力消除监管盲点和盲区。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努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控制和隐患排查的双重防范机制。建立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安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确保教学实验室经费安全,加强材料安全,确保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齐全有效。不断提高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构建全校统一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体系,及时登记记录全流程、闭环的危险源信息数据,实现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发布、监督和跟踪等全面有效的管理,基本实现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共享,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工作的深度融合。
高等学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所属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切实担负起安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定期进行专项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应当每年向教育部报送直属高校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情况,教育部直属高校应当每年直接报送。
附件: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部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录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2月16日
上一篇:什么叫同步轨道卫星通信
下一篇:什么叫非同步轨道卫星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