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8月3日,前身是辽河油田中级法院,现坐落于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迎宾路88号。全院有人员92人。依法管辖辽河油区内发生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
名称: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迎宾路88号
邮编:124010
电话:0427-7820809、7820256
成立时间:1984-08-03
1、简介
辽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9年,辽河油田两级法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22号文件)精神,一次性全部分离并按属地原则移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实现了由企业法院向正规法院的转变,法院名称更名为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和辽河人民法院,干警职级和工资待遇执行省直驻外机关的有关规定。法院的管辖范围为辽河油田的生产区、管理区、生活区,涉及辽宁和内蒙的13个地市、32个县(旗、区)。
2、机构设置
设立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计划财务装备处、技术处、监察室、机关党委、法警支队,17个内设机构。
3、法院建设
近年来,辽河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保障辽河油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一方面,加强审判管理创新。积极探索“两判前一判后”工作机制,能动司法,服判息诉率较高,二审刑事、民事案件调撤率较高,审结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较好,多年无新访案件。全院领导大力弘扬重视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每名院领导每年都主持或亲自动手完成一项调研课题,与时俱进学习和掌握调查研究的新方法,努力提高调查研究水平和成效。另一方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以法院文化建设、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每月举办一期“法官讲坛”,促使学习成为一种习惯,不断提升干警的文化品位和推动队伍综合素质的提升。多形式深化宗旨教育,提升干警思想境界,多角度深化廉政教育,改进干警工作作风,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第三,以服务油区为依托,创新服务方式,将服务企业作为服务油区经济发展的重心和切入点。近年以来通过开展“辽宁法官基层行”、“服务面对面、院企心连心”等活动,建立法官联系企业常态化机制,每年服务企业活动小组多次深入油区各作业区、一线井站,认真倾听企业及员工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司法保障的真切需求,同时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司法涉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化解诉讼风险,着力构建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法治平台,助推企业跨越发展。切实维护辽河油区的和谐稳定。
4、所获荣誉
近年来,辽河中院共荣立辽宁省高院的个人一等功4人次,集体二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8人次,个人三等功13人次;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法院系统“十杰女法官”,“全省法官办案标兵”等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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