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审管办、研究室、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立案庭,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办公室、涉诉信访局、执行局、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民事审判五庭、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行政庭、司法警察支队共计22个内设部门。
名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999号
邮编:130028
电话:0431—88558677
成立时间:1949年10月1日
1、简介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现辖14个基层法院,全市两级法院共有法官及工作人员1425人,其中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405人。
2、机构设置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审管办、研究室、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立案庭,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办公室、涉诉信访局、执行局、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民事审判五庭、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行政庭、司法警察支队共计22个内设部门。
3、法院建设
近年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1万件左右,2012年,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领导班子组建以来,紧紧围绕建设幸福长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努力提升司法公正公信,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有力地惩罚了各类刑事犯罪,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全力化解执行、信访积案,各项工作都实现了新的跨越。
4、所获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多项荣誉,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长春法官的优秀代表翟树全同志被中组部、中宣部评为“最美基层*”,成为全国模范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