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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

科普小知识2022-09-30 16: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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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合并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1、简介

三证合一


三证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合并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三证合一”最终目标是实行“一照一号”模式,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将由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一照一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2、制度内容


三证合一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概括起来就是“五个一”:

一是一窗受理,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

二是一表申请,投资者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登记材料。

三是一照一码,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

四是一网互联,以省级共享交换平台为单位,各省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有效应用。

五是一照通用,“一照一码”执照在全国通用,相关各部门均要予以认可。

3、实行原因

按照规定,新注册企业需要到工商、国税、地税和质监等部门分别办理证照。企业需要多次提交申报材料,各部门需要重复性审核,提交材料过多、手续烦琐不仅给企业造成很大负担,而且办理时间较长。按照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就是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审批、减少环节,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革后,企业只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即可,大大节省企业时间,减轻企业准备材料成本等负担。

4、市场主体

此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适用于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除个体工商户以外所有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5、区别

改革后新办理的营业执照,承载了原来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与以往相比,改革后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增加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和“核算方式”信息。原来到税务、质监部门办证需要的其他材料不再提交。

6、发展历史

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规定的第二十三条在全国率先提出:“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另行制定”。

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文)在“(四)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中提出“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各地纷纷响应。

2014年7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税总发〔2014〕85号)提出“向市场主体发放一份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的证照”,阐述了税总关于“三证合一”的工作思路。

2014年7月1日,湖北省枝江市在安福寺镇率先试点实行市场主体登记“三证合一”制度,并发放了全国第一份加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7月24日,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三证合一”登记工作在枝江市全面推开。

2014年3月至9月,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766.35万户,同比增长14.40%;新增注册资本12.59万亿元,同比增长76.39%。改革后,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数量由去年的6900户增加到1.05万户。

2014年12月1日起,深圳在全国率先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四证合一”登记新模式。将原来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分别由商事登记部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部门、税务部门、*部门办理的模式,改为由商事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审核,四个部门之间信息互认、档案共享,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部门实现四证同发、企业一次领取四证的高效办证目标。

2015年3月20日,**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考察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强调,工商部门是*和市场的重要联接点。要抓紧推进“三证合一”等改革,年内力争实现“一证一号”,切实降低企业注册场所要求,继续简化企业登记和注销流程。依托大数据完善监管平台,探索建立统一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坚决防止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这对*是自我革命,要从全局出发“忍痛”前行,也是打掉寻租空间。各部门都要主动谋划,形成合力,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的改革“好菜”、“新菜”端出来,共同营造便民利企的良好环境。

2015年8月14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工商总局、*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确保“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如期实施。

要求自10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将领取由工商部门发放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需再由工商、质检、税务三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将不再发放。

7、业务模式

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有36个省市不同程度地启动了“三证合一”工作,其中28个省市出台了“三证合一”的相关方案,其业务模式可分为两种:一是保留现有证照仅对业务流程进行整合的“三证合办”模式;二是对现有证照进行整合的“一证三号”模式。

1.三证(多证)合办模式

“三证合办”模式亦称并联审批模式,采取该模式的有上海、内蒙古和哈尔滨等19个省市。这些省市或由工商窗口或由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统一收件,收件后或通过*部门内部的公文流转方式或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进行申报信息的流转和共享,完成并联审批后再由指定窗口统一发放三证。这种并联审批虽给企业带来便利,避免了申请人在多个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但也增加了*的工作量,部分省市甚至专门增设了新的机构,相关审批工作并没有合并和减少,这种做法相当于企业做了减法,*做了加法。深圳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探索实现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的“四证合办”,并依托信息化手段进行了更为彻底的合并审批,全程只需一次审核,大幅减少了四证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无论是企业还是*都做了减法。

该模式考虑到现有的法律框架和登记格局还未改变,因此主要通过梳理业务流程,完善信息系统,为企业提供便利,同时缩短了办证时限。但由于法律层面的限制,没有实现证照的整合。

2.一证三号(多号)模式

采取该模式的有辽宁、湖北和江苏等9个省市。其中辽宁提出在营业执照上打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三号。国地税号码不同的省市,甚至出现了一证打四号的现象。湖北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改进,设计出联合证照,取代原有三证,在联合证照上打印三号,加盖三个单位的公章。

该模式虽然实现了现有证照的整合,但这种简单的整合带来三个问题:一是没有解决新证照的法律效力问题,给企业到试点地区外办事带来不便;二是多号标识问题。早在1989年国家就确立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法定标识的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在一个证照上打印多个号码,直接造成标识的混乱,在统一标识问题上走了回头路;三是证照问题。对于营业执照不能覆盖的其它组织,代码证和税务证仍需发放,这给后续应用部门带来不便。

通过现有两种模式的比较可看出,目前两种模式都未能很好地满足改革要求,均处于过渡阶段。

8、主要优势

各级组织机构审批登记机关仅需按照现在国家统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实施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两部分(不包括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数据信息”)的数据要求在线提交,就可以从这个平台自动、随机、实时、预先获取准备批准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全国唯一的组织机构代码(技术上非常简单,八位流水号随机分配,校验码自动添加)。代码申领平台无需重复建设,可以参考法国机构编码的做法,由国家统计局利用现成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制度运行和维护。统计部门可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号的分配和管理直接与工商、民政、编委等组织机构审批登记部门对接获取基本单位名录数据,因此也就无需再颁发统计登记证搞统计基本单位登记了,从而减少组织机构设立的又一个登记备案环节。

有了在线获取代码的便利,各组织机构审批登记机关就可将组织机构代码和纳税人号码随同审批登记的其他事项打印在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上,无论组织机构如何变化,如迁址、更名等等,这个代码始终不变,从而实现“四证一章合一”。这样既可使组织机构在一出生就从源头上有了全国唯一的、由审批登记机关颁发的法定代码,也通过组织机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元数据的统一和推广,使组织机构代码实质性地得到应用,为税务、银行、统计、社会保障、安全、质监等等*部门调用、共享注册登记信息,进行部门间信息交换创造条件。同时也为统计部门实时掌握全国法人情况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尊上所述才应该是建立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核心和本质。

不能把建立统一代码标识制度与搞“中间件”、为各个部门提供信息服务混淆起来,要是那样的话,在互操作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根本没有必要单独搞一套统一的组织机构代码系统,只是在各个部门独立的编码系统的基础上(如企业的注册号、事业法人登记号、社团登记号等等)加个统一的系统前缀、并对其加以固化(即不再随注册登记号的变化而变化,做到终身不变),就可以具有组织机构代码唯一性、稳定性、可扩展性等的功能要求,形成全国组织机构编码的统一系统,同样可以满足各个部门间信息交换的需要。

颁发代码与组织机构审批登记结合,还可减轻组织机构办理统计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负担,节省大量社会资源。

组织机构代码结合国家统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实施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搭建一个代码申领平台,解决各级组织机构审批机关的代码号的分配领用问题,软、硬件都算下来有个十万元应该够了吧,代码载体再与审批登记证件相结合,减少基层组织机构四个举办设立登记注册环节和每年的年检,乃国之幸、民之福也。

随着三证合一的实施以及组织机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的统一、共享,各类组织机构注册号或登记号(包括纳税人代码)包含的的主体标识功能,或将为具有唯一、终身不变功能的组织机构代码所取代。组织机构代码纳入登记证(照)的真正意义在于将组织机构的“身份证”与组织机构的“身份号码”统一起来,为建立以共享组织机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奠定技术基础,也为税务、金融、社保、安全、质监等各个领域直接利用法人注册成果提供方便。而现行的企业注册号、事业单位、社团注册号因其在证、照管理方面所具有的特定功能(不同于组织机构代码,可根据证、照管理需要而设置编号规则,亦无需保持号码的终身不变)将会保留继续发挥现有的作用。最终实现一照(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登记证)一号(组织机构代码)+用于内部证照管理的编号(现行企业注册号、事业社团登记证登记号)的结果。

9、主要问题

怎么才能解决使全国每个组织机构审批登记机关都能够免费、实时、方便地获取组织机构代码问题是保证“三证合一”制度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的关键。

这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应对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基本统计单位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和税务登记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再造,通过建立一个全国集中统一的、仅面向各级机构编制、工商、民政这三个组织机构审批登记机关(同时也视同代码的颁发机关,亦可包括诸如工会等依法有权设立机构的机关)开放的内部代码申领平台(即号码库,最多一万多个用户,管理的信息仅仅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邮编、电话、所属行业等几个涉及组织机构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字段,一台小型服务器足矣)解决各级组织机构审批机关的代码号的分配领用问题。另一方面应对现行法人登记管理相关法规(包括《*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进行必要的修订,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作为法人登记事项的组成部分纳入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10、实施建议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9}第75号文规定,组织机构代码要结合机构编制审批、企业、社团登记工作颁发。因此,为所批准或登记的组织机构颁发代码应该是各级机构编制、工商和民政部门的义务。质监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在当时事业法人尚未开展登记、社团登记尚未全面推开、颁发代码缺乏载体的情况下产生的,在国家法人登记制度逐步完善、有效法定审批登记文书或证照非常健全的现在,代码的载体已不存在任何问题。因此,独立的代码证存留的必要性就值得商榷了。

三证合一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步实施。

凡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工商、民政、机构编制等部门可结合诸如年检、换照等方式,在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社团登记证上逐步添加组织机构代码和纳税人代码,并在系统后台将组织机构代码作为注册登记事项的必备项目,实行“三证合一”。

凡在法定审批登记文书或证照上已经标注有组织机构代码(如全国所有民政部门管理的社团登记证上都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完全具备了代码的查验记录功能,只需生成纳税人代码并添加在相应证、照上即可。因此相对应于这部分机构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为有序推行“三证合一”,对组织机构法定审批登记证照上没有标注组织机构代码和纳税人代码的,可将现行质监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暂作为过渡和补充,最终随着“三证合一”的推进而取消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1、全面推行

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全国将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改革后,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增加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和“核算方式”信息,但原来到税务、质监部门办证需要的其他材料不再提交。

简化手续助力“双创”

过去商事主体登记注册,要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程序复杂,耗时耗力。

2014年3月,以“三证合一”为核心的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准确地说,当时的改革应该叫“三证”合“一证”或者“一证三号”,商事主体只需在工商登记窗口填一张表,由后台统一运转数据,就能拿到印有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单独存在。

“一证三号”改革大大节省了市场主体的注册时间。在此基础上,今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更进一步,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新版营业执照最快仅需数小时。

由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也方便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改革后,江苏宿迁市城建开发类市场主体的设立时间由220个工作日压缩至58个工作日,由过去至少往返30个部门,精简至只需跑上一趟、连走4个窗口。

12、创业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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