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24日,位于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市政广场西侧)。全院有人员184人,内设17个部门和4个人民法庭。
地址:桐乡市振兴东路市政广场西侧
邮编:304500
办公室电话:0573-88116323
传真:0573-88116397
信访接待:0573-88116379
1、法院简介
桐乡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24日,前身是桐乡县人民法院,由桐乡县人民法院和崇德县人民法院合并组成,1993年4月更名为桐乡市人民法院。法院办公楼现坐落于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市政广场西侧)。全院有人员184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4%,硕士17人,占总人数的11.4%。桐乡市人民法院现内设17个部门和4个人民法庭。
2、内设机构
(一)政治处
*人事管理;干警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学习培训、学历教育、法官培训进修;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离退休老*管理服务等。
(二)监察室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党纪政纪的情况;受理对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本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三)办公室
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新闻发布、文秘、信息、宣传、保密、司法统计工作;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总结审判经验,负责宏观调查研究工作;指导青年法官学术研究会的工作;办理其他的有关工作事宜。
(四)司法行政科
负责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负责本院服装、车辆等专项物资装备的计划、管理及分配工作;负责本院固定资产、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办理其他的有关工作事宜。
(五)刑事审判庭
审判除危害国家安全、外国人犯罪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各类一审普通刑事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六)民事审判第一庭
审判一审民事案件、公示催告案件,小额诉讼案件除外;审判一审涉及国防利益、涉外婚姻以及在本市有较大影响的一审民事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七)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一审商事案件、破产案件,小额诉讼案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除外;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八)民事审判第三庭
审判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公司、保险、证券、票据期货、股东代表诉讼及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九)行政审判庭
审判一审行政案件、行政非诉审查、行政申诉复查及诉讼标的在十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简易案件审判庭
审判一审诉讼标的十万元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小额诉讼案件、调解协议确认案件;负责管理交警大队调解室;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一)执行庭
依法审查在执行过程中提起的执行异议、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拘留和罚款决定等事项;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项。
(十二)执行实施科
执行本院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行为的决定;执行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其他法院委托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项。
(十三)执行综合科
负责执行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和内勤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项。
(十四)立案庭
对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审查和办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进行诉前调处简易纠纷;处理来信来访;办理其他有关告诉工作事宜。
(十五)审判监督庭
审判由本级法院提起再审或由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负责本级法院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评查工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办理督查案件;负责办理本级法院审判、执行中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六)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机关重大紧急事件的安全保卫,审判值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执行局等执行有关事项;执行强制措施,开展司法警察技能训练。
(十七)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做好庭审前、中、后的各项辅助工作;负责案卷、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及保管和利用;信息化建设等。
3、派出法庭
(一)崇福人民法庭
审判本市崇福镇、高桥镇辖区范围内的普通一审民商事案件;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二)洲泉人民法庭
审判本市洲泉镇、河山镇、大麻镇辖区范围内的普通一审民商事案件;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三)乌镇人民法庭
审判本市乌镇镇、龙翔街道辖区范围内的普通一审民商事案件;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四)濮院人民法庭
审判本市濮院镇辖区范围内的普通一审民商事案件;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4、法院建设
近年来,桐乡市人民法院在*桐乡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于的职责,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为桐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13年12月,桐乡市人民法院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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