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10日在北京举行,*总理代表国务院作*工作报告,1994年3月22日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领导下,在*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同心同德,锐意改革,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夺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1、会议简况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93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预算法》,关于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厦门市人民*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还决定将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改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2、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关于*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锦华关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关于1993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1993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家预算
四、审议《*预算法(草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厦门市人民*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草案)》
六、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九、其他
3、选举办法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如下:
二、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本次会议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三、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四、当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前空格内划“○”;表示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前空格内划“×”;如另选他人,应先在候选人姓名前空格内划“×”,然后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前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
写票不符合以上规定,或者所划的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废票处理。
五、本次会议的选举采用人工计票。
六、选举时设秘密写票处。
七、选票用汉文和蒙古、藏、*、哈萨克、朝鲜、彝、壮7种少数民族文字印刷。
八、大会进行选举时,设监票人32名(每个代表团推选1名),其中总监票人2名;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指定。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九、会场共设票箱22个,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投票。
十、投票时,监票人首先在自己的座区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按座区依次投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并由总监票人将计票工作人员统计的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二、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
十三、本办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施行。
4、工作报告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关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1993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会议决议
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关于1993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将全国人大环保委改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授权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厦门市人民*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6、会议公告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一日补选聂力(女)、曾宪梓为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于北京
7、会议闭幕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闭幕会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乔石主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的还有主席团常务主席:田纪云、王汉斌、倪志福、陈慕华、费孝通、孙起孟、雷洁琼、秦基伟、李锡铭、王丙乾、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卢嘉锡、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李沛瑶、吴阶平、曹志。
*、*、李瑞环、*、刘华清、胡*、荣毅仁等,同主席团成员一起在主席台就座。
到会的2721名代表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这个报告。决议指出,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提出的新的一年的任务是积极稳妥的。决议认为,要胜利完成本次会议确立的各项任务,全国各项工作都必须以*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服从和服务于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个大局,努力做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会议经过表决,还先后通过了关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93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由国务院提出的《*预算法》,经过大会审议和修改,今天在会上经表决获得通过。这部法律共十一章、79条,包括:总则、预算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将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预算管理条例》同时废止。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厦门市人民*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会议还批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这个报告的决议。决议要求,常委会要继续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把**和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的作用。
会议经过表决,还先后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并决定将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改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上一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下一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